6月16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信息,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,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85万元,于强(时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)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。
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,高海婵(时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员工)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;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,王金来(时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三部员工)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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